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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真空學會年輕學者獎遴選作業要點

2018625日經本學會第十六屆第八次理監事會修訂

2018322日經本學會第十六屆第七次理監事會修訂

2016630日經本學會第十五屆第八次理監事會修訂

本要點於西元2012612日經本學會第十三屆第五次理監事會通過

 

一、  台灣真空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獎勵青年研究人員,提拔國家未來科技菁英長期投入真空科技研究,特訂定本要點。

二、  候選人必須從事真空相關研究,於申請截止日前為本會有效會員且年齡在四十二歲以下。

三、   審查程序

(一) 候選人需準備個人學經歷、有利於審查之個人資料、代表作或成品及至多二頁敘述工作內容與研究成果。

(二) 本會學術委員會依候選人專長推薦相關真空領域專家學者59擔任遴選委員,經理事會議同意後由理事長聘任,成立遴選委員會以進行審查,選出若干名候選人。

(三) 再推薦至本會理事會議進行決選,每年選出一至五位年輕學者。

四、  獲獎人可獲本會頒發獎牌一面及獎金,並邀請至當年度大會受獎,發表專題演講

五、  其他事項:

(一)獲獎人以獲頒一次為限。

(二)獲獎人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者,由本會理事會議審議處理。

六、本要點經本會理事會議通過後公佈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